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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庆澜湄周 共话澜湄情”之“澜湄合作历程(2015—2022年)”(二)
发布时间: 2023-03-22
导语:在2023年第六个“澜湄周”到来之际,为庆祝澜湄合作启动七周年,展示澜湄合作的良好影响和巨大潜力,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作为近年来澜湄合作项目的实施单位,特推出“共庆澜湄周  共话澜湄情”——庆祝2023年澜湄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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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认真梳理了澜湄合作成立以来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成果文件等,汇总整理形成了资料性文章——澜湄合作历程(2015—2022年),宣传回顾澜湄合作的快速发展和可喜成果,吸引促进各界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推动澜湄合作。
本期继续为大家带来“共庆澜湄周 共话澜湄情”之“澜湄合作历程(2015—2022年)”
【简述】 2014年1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机制。2016年3月,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全面启动澜湄合作进程。2018年1月,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标志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迈向成长期。2020年8月,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成功举行,推动澜湄合作进入全面发展期,发出了澜湄六国团结合作、共谋发展的积极信号。2022年7月,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在缅甸蒲甘举行,澜湄合作开启下一个“金色五年”。澜湄合作成立7年来,机制建设、战略规划、资金支持、务实合作均取得显著进展,为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源头活水”,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2018年

2018年1月,中缅签署澜湄合作专项基金首批项目协议,就第一批10个项目向缅方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湄公河缅甸万崩港扩建可行性研究、水稻良种培育及优化种植、咖啡产量和质量提升、农村发展和蔬菜栽培技术转移、水果与蔬菜安全优质种植技术、推广家庭园艺技术促进减贫、青年文化交流以及遗产保护等10个项目。

2018年1月9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六次高官会在柬埔寨金边召开,对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将要发表的几项重要成果进行审议,为领导人会议的召开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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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我们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之河”。会议回顾了澜湄合作进展,规划了未来发展方向,推动澜湄合作从培育期顺利迈向成长期。会议发表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散发了《第二批合作项目清单》和“六个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报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阐释了澜湄合作机制的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架构、务实合作领域以及资金支撑、智力支撑和监督机制三大支撑体系,是澜湄合作机制未来五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8年4月18日,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和泰国商业部次长暖塔婉在泰国商业部共同签署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泰方首批项目合作协议,资助泰方开展包括跨境经济特区联合发展、贸易和物流边境设施升级改造、澜湄商务论坛、次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4个项目。

2018年6月,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老挝中心、柬埔寨中心和泰国中心揭牌仪式相继举行。

2018年10月11日,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和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次长威占在曼谷签署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中泰水资源项目合作协议。根据此次协议,中方资助泰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水电开发项目合作机制研究。

2018年11月28日,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在京正式成立,推动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六国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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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四次外长会在老挝琅勃拉邦举行。会议通过了《联合新闻公报》,散发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度进展报告》、“2018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和六国智库共同撰写的《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研究报告》,发布了澜湄合作会歌。

2019年

2019年1月23日,中国和缅甸双方代表在内比都签署澜湄合作专项基金缅方项目协议,中方对涉及农业、教育等领域的19个中小型项目向缅方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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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中国驻柬埔寨大使王文天同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大臣布拉索昆在金边共同签署2018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柬方项目协议,支持柬方19个项目,涵盖教育、旅游、扶贫、环保等多个领域。2017年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柬方16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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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5日,澜湄合作专项基金老挝新一批项目签约仪式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在首批13个基金项目已经启动的基础上,老方又有7 个部委申报的21个项目获批。通过澜湄专项基金支持,老挝在人力资源开发、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农业和脱贫等领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有效推动了国家的发展建设。

2019年3月,《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2018-2022)》获得正式通过,为澜湄环境合作确定具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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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与泰国外交部次长布萨雅在曼谷共同签署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澜湄合作国家协调员能力建设”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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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至13日,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柬埔寨暹粒举行。会议审议了由澜湄农业合作中心起草的《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初稿,为有序务实开展澜湄农业合作奠定基础。

2019年7月22日,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国八所大学发起的澜沧江-湄公河青年交流合作中心在复旦大学成立,六国高校代表共同签署了《关于成立澜湄青年交流合作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这是继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之后成立的第三个澜湄合作机制国家间功能平台。

2019年12月17日,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发布了《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和《澜湄水资源合作项目建议清单》,见证签署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与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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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澜湄合作第十次外交联合工作组会在重庆举行。会议回顾了2018年12月第四次外长会以来澜湄合作进展,讨论了未来合作方向,为年内举行的高级别会议预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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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散发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年度进展报告》、《2020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2018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落实进展表》和《关于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的建议》。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正式通过《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该计划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澜湄合作机制成员国农业部门共同制定,旨在落实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发布的《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进一步提升澜湄农业合作水平。根据行动计划,各成员国将在未来三年内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农村部牵头设立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联络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加强农业政策对话、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私营部门投资合作、能力建设与知识分享及其他优先领域合作,共同提高各成员国农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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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3日,2020年澜湄合作专项基金缅方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内比都举行。双方此次签署第三批22个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方将资助缅方开展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合作、社区能力建设与发展、文化交流、投资研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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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上午,澜湄合作专项基金2020年柬埔寨项目签约仪式在外交部举行,柬埔寨此次共20个项目获批,涵盖农村发展、水资源、农业、航空、教育和文化遗产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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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4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湄公河国家领导人共同推动会议打造了水资源合作、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两大亮点,深化了可持续发展、公共卫生、民生等领域合作,为本地区疫后复苏和发展繁荣提供了新动力,推动澜湄合作进入全面发展期。

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发表了《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万象宣言》和《澜湄合作与“国际贸易陆海新通道”对接合作的共同主席声明》。该《声明》指出,澜湄合作与“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共同重点领域对于提升澜湄国家间经贸投资合作水平,对推动贸易投资畅通稳定,提升域内供应链产业链水平,建设强韧、包容、可持续发展和有竞争力的次区域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将以澜湄合作与“陆海新通道”建设对接为契机,深化“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澜湄国家合作水平,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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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详细回顾了一年来澜湄农业合作成果,分享了申请和实施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农业项目的进展和经验,重点围绕实施“丰收澜湄”项目集群,商讨了行动方案。各方还就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澜湄农业合作技术推广与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促进成员国在数字农业、农业信息、技术和知识等方面开展经验分享进行了深入探讨。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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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在重庆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和《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散发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进展报告》《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与“国际贸易陆海新通道”对接合作联合研究报告》《2021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和《澜湄合作热线信息平台》等研究报告和资料。中方还散发了《中国相关省区市与湄公河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意向清单》和《中方推进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与“陆海新通道”对接初步建议与举措》等清单。

《关于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指出,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治理、密切沿岸国家合作,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面临日益严峻的水资源挑战的背景下,应提升各国和次区域机构水治理能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各国需求。

《关于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强调,深化地方合作有助于丰富澜湄合作内涵,完善“3+5+X合作框架”,促进人文交流,增进相互理解,为六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明确,支持传统医药参与区域疫情防控,促进各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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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澜湄合作专项基金缅方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中缅双方此次签署了第四批21个项目合作协议。2018年以来,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已支持缅甸4批共73个项目,38个聚焦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咖啡提升增产项目”培训超过1.1万名缅甸咖农,助力缅甸咖啡品质提升和产量翻番。“家庭园艺技术推广”项目帮助农民在房前屋后种菜,改善生活和创收。“水稻良种培育”项目”研发出抗倒伏、抗涝、缩短生长周期和提质增产的良种。基金还支持蔬菜、水果、橡胶种植、蚕桑养殖等项目,帮助民众增产增收。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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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中国驻柬埔寨大使王文天同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大臣布拉索昆在金边共同签署2022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柬方项目协议,柬埔寨13个项目获得资助,主要涉及信息技术、农村发展、旅游、环境、打击假新闻、移民、边境管理、航空研究,以及遗产保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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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澜湄合作第九次高官会以视频方式举行。六方共同回顾了一年来澜湄合作进展,总结合作经验,重点就下步合作方向、筹备第七次外长会等深入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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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七次外长会在缅甸蒲甘举行。会议通过了《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农业合作和保障粮食安全的联合声明》《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灾害管理合作的联合声明》和《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文明交流互鉴的联合声明》,审议并同意向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提交《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散发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澜湄合作开启下一个“金色五年”。

《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的联合声明》指出,支持六国海关部门在以下领域加强政策和实践合作:一是加强“三智”海关合作;二是加强海关执法合作;三是加强通关便利化合作。

《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农业合作和保障粮食安全的联合声明》指出农业是澜湄合作优先领域之一,基于澜湄农业合作的良好基础,六国农业部门将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完善农业合作机制;二是加强粮食安全合作;三是推动“丰收澜湄”项目集群提质增效;四是促进经贸合作;五是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六是拓宽对话交流平台。

《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灾害管理合作的联合声明》明确,六国灾害管理部门将探索成立澜湄灾害管理合作机制,在风险评估、早期预警预报和监测、预防和减轻、备灾和响应、韧性恢复等领域深化务实合作,加强政策一致性和能力建设,更好维护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区域可持续发展。

《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文明交流互鉴的联合声明》明确,支持六国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以下合作:一是鼓励各国文化和旅游部门继续保持密切联系,促进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二是相互支持参与区域内各国举办的国际性艺术节,鼓励主流文化机构和文化名人之间的交流与对话。三是欢迎中方提出的亚洲旅游促进计划,鼓励各国在邮轮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等方面共享经验,支持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发展,共建澜湄旅游品牌,共同开展旅游营销。四是鼓励澜湄国家围绕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主题开展对话。五是鼓励澜湄国家间人才培养,加强澜湄国家文化和旅游各领域人民和青年领军人物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六是鼓励澜湄国家文化和旅游业界分享文化和旅游发展经验,为澜湄区域疫后复苏提供更多借鉴和参考。七是促进澜湄青年参与旅游业发展,尤其是数字化发展。


来源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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