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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庆澜湄周 共话澜湄情”之“澜湄合作历程(2015—2022年)”(一)
发布时间: 2023-03-22

导语:在2023年第六个“澜湄周”到来之际,为庆祝澜湄合作启动七周年,展示澜湄合作的良好影响和巨大潜力,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作为近年来澜湄合作项目的实施单位,特推出“共庆澜湄周  共话澜湄情”——庆祝2023年澜湄周系列活动。

商会认真梳理了澜湄合作成立以来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成果文件等,汇总整理形成了资料性文章——澜湄合作历程(2015—2022年),宣传回顾澜湄合作的快速发展和可喜成果,吸引促进各界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推动澜湄合作。

本期为大家带来“共庆澜湄周 共话澜湄情”之“澜湄合作历程(2015—2022年)”。

简述】 2014年1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机制。2016年3月,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全面启动澜湄合作进程。2018年1月,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标志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迈向成长期。2020年8月,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成功举行,推动澜湄合作进入全面发展期,发出了澜湄六国团结合作、共谋发展的积极信号。2022年7月,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在缅甸蒲甘举行,澜湄合作开启下一个“金色五年”。澜湄合作成立7年来,机制建设、战略规划、资金支持、务实合作均取得显著进展,为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源头活水”,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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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首次澜湄对话合作外交高官会在北京举行。此次高官会主题为“六个国家,一个命运共同体: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促进次区域可持续发展”,重点讨论了首次外长会和概念文件,并就机制工作目标、方向、重点合作领域达成初步共识,同意删除机制名称中的“对话”,改为“澜湄合作”。

2015年7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外交工作组会在泰国曼谷举行,各方就澜湄合作概念文件进行磋商,为第二次高官会和首次外长会做准备。

2015年8月21日,澜湄合作第二次高官会在泰国清莱举行。会议就澜湄合作概念文件达成一致,同意重点在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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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在云南景洪举行。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泰国外长敦、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国际合作大臣贺南洪、老挝副总理兼外长通伦、缅甸外长吴温纳貌伦、越南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共同出席。会议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审议通过了澜湄合作概念文件,同意研究并尽早实施一批早期收获项目,为举行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奠定基础。

2016年

2016年1月29日,澜湄合作第二次外交工作组会在云南昆明举行,就领导人会议有关安排和成果设计等进行了初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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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3日至24日,澜湄合作第三次外交工作组会和第三次高官会在海南三亚举行。会议重点围绕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文件进行讨论,为领导人会议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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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成功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湄公河五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六方一致同意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确定了“3+5合作框架”,即坚持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协调发展,优先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领域开展合作。会议发表了《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通过了《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包含互联互通、水资源、卫生、减贫等领域的45个项目,全面启动澜湄合作进程。

中方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在5年内提供3亿美元支持六国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项目。

《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指出,产能合作是促进澜湄合作的重要方式,有助于优化地区产能分布,提升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高各国可持续发展能力。各国要将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框架和发展实际,依托交通互联互通和产业集聚区平台,优先推进农业以及农产品和水产加工等领域的产能合作。

2016年11月9日至11日,澜湄合作第四次外交工作组会在北京召开,就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落实和下一步工作进行磋商,为第二次外长会和第四次高官会预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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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澜湄合作第二次外长会、第四次高官会、第五次外交工作组会、首次外交与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联系会议在柬埔寨暹粒举行。第二次外长会上,各方回顾梳理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落实进展,商讨澜湄合作机制下一步进展,并审议通过了《澜湄合作第二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落实进展表》、《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筹建原则》等三份重要成果文件。

2017年

2017年3月,老挝成立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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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0日,澜湄合作中国秘书处在北京成立。

2017年5月2日,泰国通报成立澜湄合作临时国家秘书处。

2017年5月7日,缅甸通报成立澜湄合作国家协调机构。

2017年5月29日,越南通报指定越外交部综合经济司作为澜湄合作越南协调结构。

2017年6月8日,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正式成立。

2017年9月11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广西南宁举行,澜湄六国农业主管部门代表与会。会议就工作组概念文件及下步合作规划等交流了意见,并通过了会议纪要。此次会议标志着农业联合工作组成立,至此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确定的六个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全部成立并投入实质运作。

2017年9月中下旬,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中国中心)及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先后在北京和柬埔寨金边举行。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是澜湄合作第二次外长会中方倡议项目之一,旨在促进澜湄六国合作与交流,为澜湄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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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9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六次外交联合工作组会在云南大理举行。各方回顾了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和第二次外长会成果落实进展,就澜湄合作未来方向、第三次外长会筹备工作等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许多共识。

2017年10月10日,澜湄合作柬埔寨秘书处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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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高官会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重点就澜湄合作进展、未来发展规划和下阶段系列重要会议筹备工作等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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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澜湄合作第三次外长会在云南大理举行。会议发表了《第三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审议并同意向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提交《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建立“澜湄合作热线信息平台”,宣布《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散发了《首次领导”人会议主要成果和第二次外长会成果落实清单》。

2018年

2018年1月,中缅签署澜湄合作专项基金首批项目协议,就第一批10个项目向缅方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湄公河缅甸万崩港扩建可行性研究、水稻良种培育及优化种植、咖啡产量和质量提升、农村发展和蔬菜栽培技术转移、水果与蔬菜安全优质种植技术、推广家庭园艺技术促进减贫、青年文化交流以及遗产保护等10个项目。

2018年1月9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六次高官会在柬埔寨金边召开,对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将要发表的几项重要成果进行审议,为领导人会议的召开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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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我们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之河”。会议回顾了澜湄合作进展,规划了未来发展方向,推动澜湄合作从培育期顺利迈向成长期。会议发表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散发了《第二批合作项目清单》和“六个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报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阐释了澜湄合作机制的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架构、务实合作领域以及资金支撑、智力支撑和监督机制三大支撑体系,是澜湄合作机制未来五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8年4月18日,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和泰国商业部次长暖塔婉在泰国商业部共同签署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泰方首批项目合作协议,资助泰方开展包括跨境经济特区联合发展、贸易和物流边境设施升级改造、澜湄商务论坛、次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4个项目。

2018年6月,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老挝中心、柬埔寨中心和泰国中心揭牌仪式相继举行。

2018年10月11日,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和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次长威占在曼谷签署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中泰水资源项目合作协议。根据此次协议,中方资助泰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水电开发项目合作机制研究。

2018年11月28日,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在京正式成立,推动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六国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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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四次外长会在老挝琅勃拉邦举行。会议通过了《联合新闻公报》,散发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度进展报告》、“2018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和六国智库共同撰写的《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研究报告》,发布了澜湄合作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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