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东盟农资网!
中国东盟农资网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6来源: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农资企业:

2月2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力保障2022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做好今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切实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管理,确保系统农资供应质优价稳量足。当前春耕生产正由南向北陆续展开,因农资价格高位运行,近期一些社会游商、“忽悠团”走村串户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据总社舆情监测反映,今年系统已有5省(区、市)出现了8起因基层网点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案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守两条底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要按照会议部署要求,指定专门处室(部门)履行农资保供稳价工作职责,及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加强春耕农资质量和价格管理的工作方案,指导所属农资企业加强自查,严格自律,全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在保证质量、稳定价格中发挥表率作用,展现主渠道的担当。

二、严守农资质量和价格两条底线。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要加强对辖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农资企业、基层网点的严格管理。一要督促所属农资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合格。要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对农资采购、入库、销售全过程各环节要严防死守,严格质量标准,严格验收程序,严格规范监管,切实把好入口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对因内外勾结导致农资出现质量问题的,要从严查处,绝不手软。二要督促所属农资企业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化肥销售价格,保持合理进销价差,带头做好价格稳定工作。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切实发挥价格“稳定器”作用。三要督促县级供销合作社加大对面向农民的基层网点的监管,讲清利害关系,把严格守住质量和价格两条底线作为政治纪律,确保关键时刻为农服务不掉链子、不出纰漏,切实维护好“供销合作社”金字招牌。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贯彻落实总社会议精神,加强春耕农资质量和价格管理的工作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请于4月1日下班前报送总社农资与棉麻局。

联系人:总社农资与棉麻局 阎亮、许锋

电话:010-66053437,66051151

邮箱:nongziju@chinacoop.gov.cn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2年3月16日


cacac2015@163.com

010-59337912,010-59337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