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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农业合作的进展与前景
发布时间: 2021-12-03来源: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

中国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亚洲合作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副处长、副研究员 姜晔 

一、 澜湄合作机制的建立

1、澜湄合作机制的建立。澜湄合作的设想最先是由泰国在2012年提出的,中国给予了积极回应。此后,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多次确认将支持澜湄合作机制。2014年,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达成了建立澜湄次区域的共识。2016年3月,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澜湄合作机制正式成立。2018年1月,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发布《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一2022)》,明确了2018-2022年澜湄合作的目标、任务。

2、澜湄合作机制的内涵。澜湄合作机制确立

了“3+5+x”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框架。“3”是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充分对接了东盟共同体建设,东盟一体化倡议中的三大支柱;“5”是确立了澜湄合作的五大优先领域,即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也与东盟共同体建设的优先领域吻合。同时拓展到其他领域,包括数字经济、卫生环保、青年合作等等。

澜湄合作建立了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各领域的工作组会等多层次合作机制。最高层级的领导人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外长会每年召开一次,其他的重点合作领域的高官会和工作组会议根据需要定期召开。

六国设立了澜湄合作的国家秘书处或国家协调机构,所有优先领域工作组已经全部成立并且投入了实质运作。重点组还成立了合作中心,主要发挥支持重点领域合作机制的正常运行,起到支持协调服务的功能。目前的合作中心包括湄公河研究中心、水资源中心、环境中心、澜湄农业合作中心,以及最近成立的澜湄青年合作中心。

3、澜湄合作原则

今年是澜湄合作启动五周年。5年来,澜湄合作经历了培育期、快速拓展期,迈入了全面发展新阶段,为各国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树立了典范。今年4月,王毅外长在澜湄合作五周年会议上,分享了五年来澜湄合作发展迅速、成果显著,得益于四点经验。

第一是睦邻友好,澜湄国家合作中是有商有量的,交往中是有情有谊的。第二是发展优先,这也是澜湄合作特别重要的特点,澜湄模式,就是发展为先、务实高效、项目为本。2016年首次领导人会议上中方提出了设立基金,澜湄合作最终以项目的方式落地。第三是互利共赢,澜湄次区域下已有很多机制,澜湄合作机制无意取代现有各种湄公河机制,而是旨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支持东盟共同体的建设,促进次区域的发展繁荣。实际上是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最后一个是民生为本,是以人民为中心,所有这些项目都是要惠及到地方的老百姓。

二、 澜湄农业合作进展情况

五年来,澜湄农业合作不断发展,取得了生根发芽到茁壮成长的阶段性蜕变。今年4月的澜湄五周年会议上和今年6月的外长会议期间举办了澜湄合作成果展,通过图片和实物展的形式,展示了澜湄农业合作五年来在粮食作物、农业作物等各个领域的丰硕成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一)机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有序运行。农业作为澜湄合作五大优先领域之一,农业工作组于2017年9月成立,为司局级,成员国轮流主办年度工作组会议。首次会议于2017年9月在广西南宁召开,讨论形成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概念文件;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在柬埔寨暹粒召开,会上对共建澜湄合作农业科技交流协作组、澜湄农业技术推广与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成为区域性支持服务机构,编制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等倡议达成初步共识;第三次会议由老挝农林部主办,于2020年10月以视频形式召开,重点围绕实施“丰收澜湄”项目集群商讨行动方案,推动澜湄农业合作技术推广与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深入探讨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2、澜湄农业合作中心高效发展。按照李克强总理在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设立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的建议,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月底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发挥澜湄农业合作的区域性支持服务机构作用,以服务澜湄次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致力于与湄公河国家发展伙伴关系,促进澜湄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沟通、机制联通、知识相通、投资贸易畅通和项目互通合作。

3、支持机构日益丰富。2019年8月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建立澜湄合作农业科技交流协作组,促进在种植、畜牧和渔业等领域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2020年6月在广西农业农村厅挂牌设立澜湄农业合作广西分中心,推动开展澜湄区域农业科技、经贸和人才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地方在农业科技合作和东盟大通道的优势支持澜湄农业合作。

(二)规划研究取得一定进展

1、六国通过《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为加强澜湄各国农业发展战略对接,有序推进《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涉农内容落实,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牵头起草了《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经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及各国农业部门审核,于2020年2月作为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议成果正式发布。这个计划充分对标澜湄合作总体五年计划制定,明确了2020-2022年农业合作3年重点任务。根据该计划,各成员国将在未来三年内充分发挥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协调联络和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加强农业政策对话、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私营部门投资合作、能力建设与知识分享及其他优先领域合作,共同提高各成员国农业发展水平。

2、出版发行《澜湄农业合作发展报告》。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定期梳理澜湄农业合作最新的成果,形成《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发展报告》,供澜湄合作农业工作组、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交流参考,扩大澜湄农业合作社会影响。2021年3月,《澜湄农业合作发展报告(2019)》(中英文)正式出版发行,从总报告、专题篇、区域篇较为全面地梳理了澜湄农业合作的进展与成效;《澜湄农业合作发展报告(2020)》即将正式出版,从项目、国别等不同的领域汇总合作的成果,希望成为六国农业部门交流的品牌性的支持成果。

(三)重大活动平台初步建立

举办澜湄农业合作论坛。2017年、2018年中国农业农村部2次召开澜湄合作村长论坛,为澜湄国家村长提供村寨合作、乡村建设、农业发展的交流平台,促进各国乡村总结发展经验、分享合作成果、挖掘合作潜力。2020年,原澜湄合作村长论坛升级为澜湄农业农村发展合作论坛,于2021年7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六国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分享、投资贸易等进行交流分享,为增强彼此合作关切、促进务实合作搭建平台。

开展澜湄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系列活动。水果在澜湄农产品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促进区域水果产业质量安全提升,扩大经贸合作,农业农村部开展系列活动,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协会等多方搭建交流平台。2021年4月,成功组织召开澜湄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合作研讨会,政、企、研、国际组织各方代表交流分享了加强政策制定、标准完善、技术改进、价值提升、强化品牌、提高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等经验。2021年7月,举办首届澜湄水果节,湄公河国家驻华大使走进直播间进行直播带货,推介澜湄优质水果,在百果园全国5000多家门店为期一周推广澜湄的品牌等,通过线下展示、线上交流、直播带货、门店推广等多种方式,促进澜湄果业交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中央电视台给予了充分的报道。

(四)农业经贸合作成效明显

农产品贸易不断扩大。2015年至2020年,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增至237.48亿美元,达到2015年的1.5倍,实现了78.82亿美元的总增长。尤其是新冠疫情背景下,2020年,中国与湄公河农产品贸易额比上年增长了12%,农产品进口额130.8亿美元,出口总额106.6亿美元,分别增长16.5%与7%。欢迎更多湄公河国家的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农业对外投资热度持续。湄公河国家是中国农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区域。截至2019年,中国在湄公河五国农业投资存量40.49亿美元,占中国农业投资存量12%;投资建设企业数量314家,占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总数的31.8%。投资环节从海外直接种植发展到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链各个环节,产业涉及粮食(水稻)、经济作物(橡胶、棕榈、木薯、甘蔗)等多种农产品。从投资金额的领域分布来看,不管是投资的存量还是企业的数量,种植业是比较大的比例,占50%以上,其他的畜牧业、林业、渔业,包括农资都占有一定的比例。

(五)项目合作快速推进

与澜湄合作其他领域相比,农业项目资金规模相对较小,项目实施范围与成效相对有限。为探索解决农业项目规模小、领域分散、协同性不够、延续性不强等问题,我们提出实施“丰收澜湄”项目集群的工作建议得到采纳。

五年来,澜湄合作基金六个国家农业的项目有100多个,其中中国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的澜湄基金项目40多个,主要在粮食热带作物、畜牧、渔业等等病虫害防治方面,虽然体量不大,但是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在2020年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外提出了实施丰收澜湄的倡议,未来一个阶段,澜湄农业项目主要将围绕丰收澜湄项目集群打造。

1、开展粮食作物技术示范推广,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主要涉及水稻、豆类、薯类等作物。在柬埔寨、缅甸、老挝、越南实施水稻绿色增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从中国引进一批品质优、产量高、抗性好、适应性强的水稻新品种到项目所在国进行试验和筛选,围绕主推品种在当地开展播种、育秧、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建立水稻绿色增产技术试验示范基地。2020年,项目引进中国水稻品种44个,筛选出适合当地优良品种15个,2020年度,项目共建立试验示范基地7030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21700亩。在缅甸、老挝开展大豆品种与生产技术试验示范,从国内筛选适宜热带亚热带种植的大豆新品种,与当地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新品种适应性试验,与当地企业合作,对筛选出的新品种合作开展产业化开发。在湄公河国家开展绿豆等特色豆类品种筛选,澜湄特色豆类作物资源库,建立特色豆类栽培技术体系并进行试验示范。与老挝、越南、缅甸合作开展优质甘薯品种种植推广,薯类淀粉等加工技术与配套装备推广,在老挝成功推广4个优良甘薯品种,推广种植面积100公顷,每公顷产量约25—40吨。

2、共建澜湄热带作物技术示范基地,打造产业合作

交流平台。主要涉及天然橡胶、香蕉,胡椒、草果等香辛料等作物。在泰国和老挝建设天然橡胶割胶技术示范基地(60亩),推广中国橡胶园高产高效综合栽培管理技术和新型设备,联合当地研究机构建立橡胶加工示范生产线,并予以指导培训。

在柬埔寨、越南开展胡椒、草果等香辛料品质分析,开展技术适应性试验,指导高效种植、病害防控及加工环节技术改进,建设胡椒、缅甸草果示范基地,开展集成示范。

开展澜湄国家香蕉产业合作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联合建立香蕉种质创新联合实验室,与当地企业合作建立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在缅甸、柬埔寨建设香蕉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3个,面积200亩,推广香蕉新品种3个、新技术3项,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结合,商品蕉产量达45吨/公顷,远超当地平均亩产5吨/公顷。

在柬埔寨香蕉种植示范实现了现代化、规模化生产,连获丰收,探索建立了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标准,保障产品质量,被柬农业部采纳,并以此向中国成功申请了香蕉输华资质。2019年,柬埔寨实现首批香蕉输华。

3、实施兽药疫苗、香茅饲料加工合作项目,推进畜牧产业合作。

实施兽药疫苗、香茅饲料加工合作项目,推进畜牧产业合作。应柬埔寨需要,2020年底中方组织向柬捐赠20万头份牛灭活疫苗。成立澜沧江—湄公河兽药与疫苗产业联盟,组织召开澜湄兽药与疫苗和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建设项目国际会议,交流各国畜牧养殖、动物疫病、兽药疫苗市场特点与合作诉求。开展澜湄流域香茅种植与产业化技术应用,筛选适于加工无抗饲料的香茅品种1个,在柬埔寨建立香茅新品种种植基地1500亩,为当地提供相关技术资料3000份,在泰国建立香茅饲料加工中试生产线,开展香茅草粉加工及应用技术示范。

4、加强澜湄流域病虫害防治,促进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提升。开展交流研讨与技术培训,在老挝等地建立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共同组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联合平台(实验室),印制病虫害防治技术手册1000余册,推广到湄公河国家。国内建立核心示范区300亩,辐射面积10000多亩,建立病虫监测平台1个,带动农作物产量增长20%左右,降低高毒农药用量30%左右,增加出口创汇5%左右。

5、聚焦果蔬、饲料产业质量安全,提升澜湄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水平。召开澜湄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合作研讨会,举办澜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培训班,编制《中国果业减贫案例集》,围绕果蔬质量安全,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开展“果品质量安全澜湄行”活动,在柬埔寨、泰国建立标准化果园,编制种植、卫生控制、质量管理等标准体系手册。搭建中老缅泰饲料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平台硬件系统,建立核心数据库4套,饲料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模型1套,面向老挝、缅甸、泰国开展饲料质量检测技术培训,输出国内饲料质检先进技术。

6、加强渔业及水产养殖合作,促进澜湄流域水生态养护。在老挝、柬埔寨实施稻渔种养技术合作项目,示范推广稻渔、稻虾养殖技术,筹备建立澜湄国家稻渔科教合作和技术推广协作组,主办澜湄国家稻渔种养技术线上培训会,成立了澜湄稻渔奖学金,招收湄公河国家稻渔方向研究生3人。筹建澜湄流域六国渔业和水生态合作工作小组。

中国农业农村部联合老挝、柬埔寨、泰国等湄公河国家开展增殖放流和联合执法活动5次,组织柬埔寨湄公河湄公江豚科学考察2次,对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渔业资源快速养护、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7、创新方式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促进人员交流。从澜湄合作机制建立至今,农业农村部共培训湄公河国家农业官员、技术人员和当地农户2500多人次,围绕水稻、橡胶、香蕉、薯类、果蔬、胡椒、饲料生产加工等领域开展技术培训,较好地支撑了澜湄区域农业产业发展。

三、 澜湄农业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一带一路” 助推各国农业发展战略对接澜湄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5月,中国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明确了合作目标、原则、思路及重点,规划了行动步骤。其中,明确提出“强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现有涉农多边机制”的目标要求。“一带一路”倡议为促进澜湄国家战略对接,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农业合作提供了重大历史性机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合作、标准联通等措施为澜湄合作提供了良好环境。

2、澜湄五国农业国际合作需求加速提升澜湄各国都把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发展农业、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各国在农业资源、技术、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彼此合作诉求强烈。湄公河国家对于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化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吸引外资、开展农业国际合作的需求强烈。

中国高度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相继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业对外开放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为开展农业国际合作、澜湄农业合作提供了保障。当前,中国提出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亟需与周边国家尽快构建形成资源禀赋互补、技术优势互补、产品流向互补、产业格局互补的互利共赢局面。

3、东亚一体化进程提供良好地区环境

当前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稳步进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明年1月1日,即将生效。中国与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构建起“10+5”新的经济合作模式,为推动亚太区域乃至世界经济复苏注入了新动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全面提速,有望在RCEP基础上,打造“RCEP+”的自贸协定,并大力推进三国在第四方的合作。澜湄合作

作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新纽带,六国均是RCEP成员国,也是中日韩三方、四方合作的重点区域,新时期平稳向好的东亚地区形势为澜湄农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挑战

1、国际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

当前,国际形势深刻复杂,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乏力,世界经济下行甚至出现衰退风险,给包括澜湄次区域在内的世界各国带来新的严峻挑战,国际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

2、新冠疫情、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及国际因素加剧次区域合作脆弱性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繁出现,直接威胁澜湄次区域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澜湄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灾害损失和强度时有加剧,给澜湄地区的农业生产与农业合作带来直接的影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对澜湄农业合作项目的实施也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与挑战,物资流动、人员交流受阻,项目进展缓慢。此外,作为世界大米、橡胶的重要生产供应基地,澜湄地区的农业生产与国际合作还受到世界市场供求关系、宏观政策、汇率变动等影响。

3、澜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推动澜湄农业合作,需要各国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有力支撑,澜湄区域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相对落后,影响了农业合作项目的实施效率。但也有一些很好的变化,如中老铁路正式开通,作为一带一路的重点项目之一,是第一个以中方为主投资建设、共同运营并与中国铁路网直接连通的跨国铁路,是这个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非常重要的项目,历经11年,让老挝由陆锁国变陆联国,也为未来泛亚国际铁路联通泰国、新加坡打好基础。

四、 澜湄农业合作的前景和展望

澜湄农业合作未来发展的目标,来自于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我们希望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提高本区域的粮食安全,提升竞争力。

(一)农业政策对话

政策沟通是成员国开展务实有效农业合作的前提和保障。为此,在尊重各国国情和农业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成员国将积极完善政策对话平台,加强协商协作、交流互鉴,促进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推动缩小农业发展差距。

完善澜湄农业合作机制框架。在农业联合工作组基础上,逐步拓展建立澜湄农业合作高官会、部长会机制。充分发挥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的区域支持协调机构作用,以目前中方成立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为基础,探索国际化发展方向。协调国内外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澜湄农业合作。发挥国内重点省区优势,与相关科研机构、走出去企业加强对接,找到对接点、共赢点,促进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澜湄农业合作重点项目实施。

(二)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农业生产的水平直接影响粮食安全。将加强农业生产合作,从数量、质量、生态三个方面保障本区域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包括强化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完善农业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农技推广经验交流,加强信息交流分享,深化跨境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合作,促进疫病疫情信息共享,提高疫病疫情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开展渔业资源生态养护合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促进经验分享,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试验示范基地,促进标准的制定、对接、互鉴、互认。

(三)农产品贸易与农业私营部门投资合作

在充分发挥各国农业发展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贸易合作,加强农业全产业链投资合作,提升本地区农业竞争力。加强农产品仓储、加工、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加大澜湄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生产、加工、储运、流通等环节价值链建设,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双向投资合作。共建农业产业合作园区。

(四)能力建设与知识分享

通过互派技术专家、举办培训班和研修班、实地考察等方式,以及线上云课堂等创新方式,加强对农民、技术员、官员等各层次人员的能力建设。

(五)与其他领域的协作

在澜湄合作框架下,农业合作与互联互通、产能、经贸、减贫、水资源、环保、海关和质检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息息相关。共同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发展。联合开展与农业相关的标准信息交换,加强标准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完善标准体系,促进标准联通。联合申请和实施涉农国际合作项目。加强智慧农业、数字乡村领域的合作。

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外经中心将主办首届数字农业博览会,这是第一个围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等开展的会议,欢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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